关注中国知名维权律师周世锋的女儿周怡然的陈述与呼吁。
这是一篇让我读得泪流满面的文章,作者是709受迫害律师周世锋的女儿周怡然。周世锋律师因代理人权案件、批评中国司法制度,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年仅五岁的周怡然,被迫与父亲分离整整七年。父亲出狱后,与她相依为命的母亲又因重病离世。
我转发这篇文章,希望借助X平台的自动翻译,让更多国际友人看到:在中共政权迫害下,一个年幼的孩子承受了怎样的创伤。请听一听她泣血的呐喊!🙏
一个女儿关于“709”的陈述与呼吁 ——周怡然致中国社会与国际社会
我是周怡然,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的女儿。
2015 年,中国发生了被广泛称为“709 大抓捕”的事件。我的父亲周世锋是这一事件中受到刑事追究的人权律师之一。他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直到 2022 年 9 月 24 日才刑满回家。
我写下这些文字,不仅是因为他是我的父亲,更因为这场发生在我童年时期的政治迫害,改变了我的家庭,也深刻影响了我的成长。
我希望中国社会和国际社会能够正视“709”事件,推动纠正相关冤错案件,追究违法侵权行为的责任,让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得到尊重。
我要求中国现执政者立即、无条件纠正“709”事件中针对人权律师和公民的错误判决,依法宣告无罪,并追究经调查证实实施违法行为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一、我的童年,被迫与父亲分离
2015 年“709”事件发生时,我只有五岁多。
2022 年 9 月,父亲刑满回家时,我已经十二岁半了。
这七年多,本应是一个孩子在父亲身边撒娇、成长、逐渐认识世界的时光。我本应该有更多机会向父亲讲述学校里的事情,向他请教问题,在遇到困难时得到他的陪伴。
但这些平常而珍贵的生活,对我而言,却成了无法弥补的缺失。
2015 年 7 月 9 日深夜,父亲还没有回家。我记得自己曾几次给他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第一次,他说:“今天不回来了。”
过了一会儿,我又打电话,问他是不是快到家了。他仍然告诉我,第二天早上回来。
我不甘心,又打了一次电话。我当时只是一个想等爸爸回家的小女孩,反复确认他是不是快到家了。
最后,我只能无奈地说:“好吧。”
我当时并不知道,那可能是我童年生活中最后一次这样自然地等待父亲回家。
第二天早上,父亲被三名便衣人员带走。根据父亲后来向我讲述的情况,当时对方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说明理由。
一个孩子很难理解,为什么前一天还在电话里说话的父亲,突然就不见了,而且一走就是七年多。
我后来才逐渐明白,这不仅是一次家庭分离,也是一场政治迫害给一个孩子留下的长期伤害。
二、母亲独自支撑这个家,直到永远离开我
父亲被抓后,母亲承担起了照顾我的全部责任。
母亲原本身体就不好。父亲被抓以后,她的身体状况进一步恶化,曾多次住院抢救。即使身体已经残疾、行动困难,她仍然坚持给我做饭、接送我上下学。
有很多次,母亲凌晨起来为我准备早饭,却因为身体不支而重重摔倒在地上。
那时的我还小,不懂得母亲究竟承受着多大的痛苦。我只知道,她一直在努力照顾我。
七年多以后,父亲终于回家。母亲曾用手机给父亲写下一句话:
“你走 7 年,我没有死。”
每次想到这句话,我都很难受。
2023 年底,母亲再次住院抢救。2024 年 7 月 3 日,她永远离开了我。
后来,我了解到,在“709”事件发生时,母亲安装的心脏起搏器已经到了需要更换电池的时候。但由于父亲被抓捕、判刑,家庭长期处于极其困难的状态,这件事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我一直为此感到痛苦和遗憾。我无法改变母亲已经离开的事实,也无法确定,如果当年没有发生这一切,母亲究竟还能陪伴我多少年。
但我知道,如果父亲没有被抓走,我们一家人至少本来有机会共同面对困难,而不是让母亲一个人承担那么多。
母亲去世后,我失去了母亲,也永远失去了那些本来可能拥有的家庭时光。
我不愿把亲人的离去简单地归结为某一个原因。但我无法回避一个事实:政治迫害造成的伤害,不会随着一个人刑满释放就结束。它可能继续影响一个家庭,甚至留下无法挽回的后果。
三、父亲回来了,七年多的分离却无法一笔勾销
父亲刑满释放后,一直努力照顾我。
我感谢他,也知道他很爱我。
后来,我听父亲和家人讲起,我小时候,他特别疼爱我,而我也非常依恋他。
可是,七年多的分离,毕竟不是一句“回来了”就能完全弥补的。
当父亲重新回到我的生活中时,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五岁多、每天盼着爸爸回家的孩子了。我长大了,开始有自己的想法,也经历了许多父亲无法陪伴的时刻。
我们需要重新熟悉彼此,重新建立亲近的感觉。
这种感受很难用几句话解释清楚。父亲明明就在身边,却有一些本来应该自然而然形成的亲密,需要重新建立。
我认为,这也是“709”事件造成的一种容易被忽视的伤害。
人们谈论政治迫害时,往往关注被捕者被判了多少年、承受了什么待遇、失去了什么工作,却容易忽视孩子失去的陪伴、亲人之间被迫中断的感情,以及一个家庭在多年分离之后不得不重新开始的生活。
对我而言,这些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四、我想知道,父亲究竟犯了什么罪?
父亲在监狱期间,曾多次给我写信,但据我了解,其中很多信件被扣留。
2019 年儿童节前夕,父亲曾就给我打电话一事与有关方面交涉。此后,尽管监狱中其他服刑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与家人通话,父亲在近六年的监狱生活中,据他向我讲述,只被允许打过两次电话。
对一个长期见不到父亲的孩子来说,一次电话、一封信,都是非常珍贵的事情。
我一直想问:父亲究竟触犯了中国哪一条法律?为什么他需要承受这样的待遇?
父亲向我讲述了他被抓捕、审讯、起诉和判刑的经过。他告诉我,自己被带走时没有看到合法手续,也没有得到清楚的理由;在此后的办案过程中,他遭受了长期强制固定姿势、被限制正常辩护等不当对待。
根据父亲提供的材料,他还指称,相关人员伪造或补办了部分法律手续,篡改了重要录音证据,并在审判过程中侵害了他的诉讼权利。
这些指控涉及严重的法律问题,应当由独立、公正的调查予以核实。
我不是当年案件的办案人员,也没有亲身经历父亲在羁押期间的每一个细节。但我作为他的女儿,亲眼看到了父亲被带走,也亲身经历了此后七年多家庭生活的改变。我有理由要求有关机关认真审查父亲提出的证据和申诉,而不是让这些问题一直得不到回答。
父亲还告诉我,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曾对他表达过这样的意思:法律并不能真正限制他们想抓捕谁的权力。
如果这些情况属实,那么问题就不仅仅是我父亲个人的遭遇,而是任何一个普通人能否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
法律不应当因一个人的职业、观点或者所表达的意见而失去对他的保护。任何人是否有罪,都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通过公正的司法程序作出判断。
五、我所了解到的“709”,不应当被遗忘
父亲被抓以后,我逐渐了解到,受到刑事追究的并不只有他一个人。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受到冲击,多名人权律师、公民和维权人士被抓捕、起诉或者判刑。许多家庭因此承受了与我们相似的分离、恐惧和生活困境。
父亲还向我讲述了他认为案件受到不当干预的情况,并向我展示了他长期保存的控告材料。
在这些材料中,父亲指称,时任公安部有关领导孙力军、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等人曾对案件处理施加不当影响;他也对天津有关办案人员、检察人员和司法人员提出了具体指控。
这些涉及具体个人的指控,应当根据证据依法调查,不能仅凭任何一方的陈述代替正式调查结论。但同样重要的是,有关机关不能仅仅因为被控告者具有重要职务,就拒绝调查或者让案件长期没有结果。
父亲刑满释放后,没有停止申诉和控告。他整理材料,向有关机关反映情况,也向国际社会讲述“709”事件。
据我了解,他曾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诉材料,但在寻求司法救济的过程中遇到了障碍。他还曾就自己的微信账号被永久封禁一事进行投诉和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父亲认为,微信账号被封禁与他持续揭露“709”事件有关。相关原因和责任,应当由有关方面根据事实作出说明。
这些事情也影响了我的生活。
有一次,学校在群里通知家长接学生放学。因为父亲无法正常收到相关信息,我在寒冷的冬夜独自在学校外等候。
还有一次,学校通知家长缴纳中考体育测试费,父亲同样因为无法及时收到通知而延误。类似的事情并非只有一次。
对成年人而言,一个社交账号被封禁可能只是生活中的一件麻烦事。但对一个未成年孩子而言,当父母无法正常接收学校通知时,受到影响的可能是最具体、最普通的日常生活。
2026 年 9 月中旬,我使用的母亲原有的手机号码又遭遇双向通信限制,收到的理由是涉及电信诈骗。我不理解这一处理的具体依据,也希望有关方面能够说明事实、依法处理。
我不要求任何人因为我的家庭背景而给予我特殊待遇。我只希望自己和其他普通公民一样,能够正常学习、与家人联系,并在遇到问题时获得公正的处理。
六、我希望得到的,不是特殊照顾,而是公正
这些年来,父亲一直在为自己申诉。
我知道,这条路并不容易。
但我也认为,一个人刑满释放,并不意味着有关案件中的所有问题都已经得到解决;一个家庭重新生活,也不意味着此前受到的伤害就会自动消失。
如果判决存在错误,就应当依法纠正。
如果办案人员实施了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就应当依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
如果有关人员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就应当查清事实,不能因为其曾经身居高位而免于审查。
我希望有关机关能够公开、认真地审查“709”相关案件,依法处理申诉,向当事人和家属说明处理结果。
我也希望,曾经因“709”事件而受到影响的其他律师、公民及其家属,能够得到公正对待。
我提出这些要求,不是因为我认为父亲永远不会犯错,也不是因为我希望任何人不经调查就被认定有罪。
我要求的是:每一个人的案件都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处理;每一项严重的违法指控都应当得到认真调查;每一个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都应当有机会通过公正程序获得救济。
这才是法律应有的意义。
七、我的呼吁
我是一名在“709”事件中失去父亲陪伴七年多、后来又失去母亲的女儿。
我不能让自己的童年重新来过,也不能让母亲重新回到我身边。
但我希望,自己的经历能够让更多人看到,“709”事件不仅仅是一批律师和公民被抓捕、判刑的案件。它还改变了许多家庭的命运,影响了许多孩子的成长,并在一些人心中留下了至今无法消除的伤痛。
我郑重呼吁:
第一,要求中国现执政者正视“709”事件,立即、无条件推动纠正相关错误判决,对应当宣告无罪的律师和公民依法宣告无罪,恢复他们应有的权利与尊严。
第二,要求有关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调查“709”案件中关于非法抓捕、刑讯逼供、伪造证据、干预司法等严重指控,对经查证属实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不因涉事人员的职务和身份而区别对待。
第三,要求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受理和审查当事人的申诉,公开、透明地回应相关法律问题,让受到影响的当事人及其家属能够获得真实、明确的答复。
第四,呼吁国际社会、人权组织、法律界和媒体继续关注“709”事件,帮助保存和核实相关证据,持续推动案件得到公正处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我希望有一天,当人们再次谈起“709”时,不再只是记得那些被带走的人、那些判决和那些家庭的痛苦,也能够看到社会对公正的坚持,以及错误得到纠正的可能。
我不希望任何孩子再经历我所经历的事情。
我也不希望任何一个家庭,仅仅因为亲人坚持自己的法律信念,就被迫承受长期分离和难以弥补的伤害。
我年纪还不大,但我知道,有些事情不能因为时间过去了,就当作从未发生。
我要求的不是同情,而是公正;不是特殊待遇,而是法律面前应有的平等;不是让谁受到报复,而是让事实得到查明,让责任得到追究,让错误得到纠正。
“709”不应当被遗忘,受到伤害的人不应当被遗忘,公正也不应当被遗忘。
周怡然
2026 年 10 月 23 日
说明:本文涉及父亲案件的具体办案过程、相关人员行为及司法程序问题的部分内容,主要依据父亲周世锋的口述、其提供的控告材料及其他公开的“709”事件资料整理。相关指控应以原始材料、正式文书及依法调查的结果为准。
本文由《中國之春》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
作者: 周怡然
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冯正虎诉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一案逾期不立案的催告函 | 范例011 gmjd.org/?p=4625
关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冯正虎诉公安部行政复议不作为一案逾期不立案的催告函 | 范例010 gmjd.org/?p=4606 来自 @fzhenghu
一篇文章"违规",整个账号被封停?
——正虎纪实百家号账号被封事件始末
一、起因:一篇文章被判违规(2026年10月18日 19:05)
正虎纪实百家号发布了一篇题为《那个把宪法当真的上海公民:冯正虎的"程序战争"|舒文》的文章。文章刊出后,系统提示"审核未通过",并标注"作品存在违规"。这成为整个事件的直接触发点。
二、后果:账号封停,收益冻结
文章被判违规后,平台随即弹出"您的账号已被封停"的提示。弹窗称,该账号违反了平台服务协议,平台因此作出封停处理,并冻结账号收益。弹窗提供"退出账号"与"我要申诉"两个选项。
三、信用分清零
与此同时,账号信用分被一次性扣至 0 分(评分区间为 0—100),评估时间为 10 月 18 日 19 点。信用分记录中详细列明了扣分时间、涉及内容、分数变动及原因说明,并附有申诉入口。页面同时提示"账号存在违规行为……平台有权封停账号"。信用分清零,通常意味着账号已受到较严厉的处置,后续恢复的难度较大。
四、发起申诉(2026年10月18日)
作者舒文(冯正虎)当日通过"作品申诉进度"入口提交申诉,主要理由如下:
文章记录的,是个人在维护宪法法律、依法维权、推动法治方面的经历与感悟;
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社会有益;
理解平台若认为文章不宜发布,有权封禁文章,但恳请平台重新考虑封停整个账号、剥夺其在百家号发布作品权利的决定;
承诺若账号解封,将严格遵守平台规则。
提交后,申诉状态显示"平台处理中",平台承诺于 48 小时内通知处理结果。
五、申诉仍在处理中(2026年10月21日 20:37)
三天后,申诉进度页面仍停留在"平台处理中",并提示预计 1 天内处理完毕,结果将通过站内消息告知。截至此时,账号仍处封停状态,申诉尚未有最终结论。
小结
事件时间线为:10 月 18 日 19:05 文章被判违规,随后账号被封停、收益冻结、信用分清零;作者当日发起申诉;至 10 月 21 日晚仍在等待平台处理结果。争议焦点在于:作者认为问题仅在于单篇文章是否适合发布,平台的处罚却升级为封停整个账号、剥夺发布权限,双方对处罚是否相称存在明显分歧。
关于上海市高级法院对冯正虎、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政府行政不作为一案逾期不立案的催告函 | 范例009 gmjd.org/?p=4598 来自 @fzhenghu
冯正虎 retweeted
中共国内使用VPN翻墙的朋友们注意了:这个视频是国内网友黄里奥仔细研究了中共自己的法律,证明使用VPN翻墙是完全合法的行为!
他本人因使用VPN翻墙被派出所找去训诫,他运用自己了解的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派出所所长只能放他离开。
除非中共彻底撕下面皮,改了该法,否则你们可以理直气壮地使用VPN。
李承鹏:中美恩怨合订本(上集) youtu.be/4vg_xrPIQRs?si=UDMY… 来自 @YouTube
谢谢关注与理解。在X平台的文章栏目上,实时记录我在国内进行的每一场依法维权,并力求将其做成范例。从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机关,从地方法院到最高法院,也涵盖高层级的公检法机关。我将以自己的个案及所援助的他人典型案例作为剖析与博弈的样本,检验并促进中国法治建设。我清楚,我的对手无比强大,自己毫无胜算,但过程比结果更有意义。如果这些权力机关败诉,不是我赢了,而是他们尊重了宪法和法律,中国法治进步才有希望。
我在上一篇文章《权力边界与权利底线:冯正虎三次出境限制事件综合法律分析报告》写道:“冯正虎从未选择体制外的非理性对抗,而是始终以宪法与现行法律为武器,在既定的法定轨道内,一场一场地打官司,一份一份地递交信息公开与复议申请。这种“知行合一”的法治实践,不仅是在为个体捍卫最基本的迁徙与人身自由,更是在以血肉之躯丈量公权力的边界,为整个社会守护宪法赋予每一位普通公民的权利底线。”



















